2010年3月11日

王清峰:願為死刑犯下地獄

但是他又說:「我豈能雙手沾滿鮮血?」

這根本是一個矛盾的理念...

如果下地獄的懲罰就是因為你殺了人,而你要替這些人下地獄的最快作法就是執行死刑,這樣你就會下地獄去承受你的業了。

但是你雙手不沾滿鮮血,這到底要怎樣下地獄呢?

還是佛劍說的好,「殺生為護生,斬業非斬人」

如果學佛的都參不透這點,根本只是假道學

這邊我就直接嗆白一點吧!如果王清峰不被撤換,如果台灣不徹底把該執行的死刑執行,那我這票在五都選舉不會是國民黨的,在2012也不會是馬英九的,這是我能用且僅有的權力與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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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久沒寫blog了,果然有小孩後廢話就不能太多...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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